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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01     作者: 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11月1日下午,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长安校区校务楼215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杨祖培出席会议。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等参加了评审会议。会议由党委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宋传东主持

会上,宋传东向与会人员汇报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情况,着重就评奖背景、指导思想、名额分配、评选流程、工作创新及改进意见等进行了介绍。接着,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对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规则、程序过程、拟获奖学生综合情况等进行了评议和审定,并最终确定30名博士研究生和131名硕士研究生为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确定2名博士研究生为递补人选。

评审会后,杨祖培对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继续严格组织评审程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要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二是树立榜样示范导向作用。做好获奖研究生的成长跟踪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切实发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和榜样引领的重要作用;三是推进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任务,按照破“五唯”要求,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道德品行,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动力和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工作结束后,学校会将拟获奖学生的材料上报教育部批准,并对最终获奖的研究生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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