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了2019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或导师组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查、评审和公示,研究生院(研工部)审定,拟确定文学院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2019级博士研究生李丽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博士二等奖拟获得者。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反映。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6办公室。
联系电话:85310348
电子邮箱:yjsjz@snnu.edu.cn
联 系 人:张明超 刘杰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