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6月2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王鑫等177位同学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授予博士学位。现将拟授博士学位的177位学位申请者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2020年上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9月28日前,交(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4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19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