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     作者: 研究生院(研工部)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相关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等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进行评优奖励。本学年度各项社会类奖学金包括: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海亮奖学金、霍松林国学奖学金、凯立新材料奖学金。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2.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记录。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各科成绩无不及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二、各项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内容

(一)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1.评选对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2.名额分配:博士8名,硕士13名;各单位可按照博士、硕士各1名进行申报推荐,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

3.奖励金额:获奖博士生每人奖励8000元,获奖硕士生每人奖励6000元。

4.评选特定条件:锐意创新,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果;在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的研究生优先获得奖助。

(二)海亮奖学金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毕业后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优秀全日制非在职一年级(二年制)、二年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

2.名额分配:每次评选10名;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

3.奖励金额:每位奖励5000元。

4.评选特定条件:热爱所学专业,热爱教师职业,立志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英语六级或同等外语水平,各科成绩无不及格。

(三)霍松林国学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校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古代汉语方向)、中国史、中国哲学、艺术文化史、艺术学理论(中国美术史论、艺术史论方向)等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名额分配:每次评选10名;本次评选采用定额分配方式,文学院3名,美术学院2名,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2名,历史文化学院2名,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1名

3.奖励金额:每人奖励5000元。

4.评选特定条件: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国学研究方面科研成果突出。

(四)凯立新材料奖学金

1.评选对象:理工科专业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重大奖励的同学不参评。

2.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凯立新材料”奖学金评选采用定额分配方式:

(1)奖励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催化研究中心5名优秀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

(2)奖励化学化工学院7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名等共计10名优秀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

(3)奖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5名、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6名、生命科学学院7名、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6名、计算机科学学院4名、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3名、国际商学院4名等共计35名优秀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

备注:研究生、本科生名额分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上报名单本科生不高于研究生。

3.评选特定条件: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请严格按照步骤和安排进行。

1.各类成果录入阶段(4月8日-4月10日)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何崇本创新奖申请管理”/“霍松林国学奖申请管理”/“海亮奖学金申请管理”/“凯立新材料奖申请”,点击申请。

(2)在申请界面,点开右侧的修改按钮,进入到详细信息的录入端,勾选个人科研成果。

备注:如上一步骤中“科研成果”没有可勾选的选项,则表示自己尚未在系统中录入或者录入后没有被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请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录入,并提醒研究生秘书尽快审核。具体各类成果录入的位置见附件1、2说明。

2.各类成果审核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1)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课题等成果。

(2)研究生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成果竞赛等。

备注:审核过程中,审核时间范围的设定应大于等于学生科研成果发表的时间。

3.学生提交申请阶段(4月16日-4月17日)

(1)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2)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表。

(3)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及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4.学院评选(4月18日-4月29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各项社会类奖学金的申请管理界面,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并开展院内评选。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研究生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3)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各项社会奖学金的“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汇总表,院内公示3天。

5.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相关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1.《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科研论文及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4.系统导出《2019年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拟获奖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二)海亮奖学金

1.《陕西师范大学“海亮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加封面,手写或打印);

3.成绩单一份(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科研论文及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5.系统导出《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海亮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三)霍松林国学奖学金

1.《陕西师范大学“霍松林国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系统导出《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霍松林国学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4.本学院评审情况说明。

(四)凯立新材料奖学金

1.《陕西师范大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系统导出《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凯立新材料”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4.本学院评审情况说明。

备注:本科生不在系统中填报,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7。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4月8日

 

关闭
上一条:关于公示“2019年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年度人物”的... 下一条:研究生院(研工部)2019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