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专业学位”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工程教指委“关于提供《工程专业学位发展报告》编写工作所需数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9]4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协助学科评议组、专业教指委做好《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81103号)精神,请“工程专业学位”各培养单位,完成《<工程专业学位发展报告>办学数据调研表》(以下简称调研表)(附件2)的填报工作。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于2019年开展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的随机抽评工作。调研表将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完成调研表的填报。
3月15日之前,请将调研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并将调研表电子版(以“学院-工程领域”命名)发送至邮箱:yjcs6@snnu.edu.cn。
附件1:工程教指委秘[2019]4号关于征集《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相关数据的通知
附件2:《工程类专业学位发展报告》办学数据调研表(硕士)
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