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的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研究生院(研工部)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八级、九级职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现将初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
申报八级职员:张蕊
申报九级职员:张杨、余敏
公示期为2019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公示期间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异议请于1月16日17:00前实名向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85310348
邮 箱:yjsy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职员聘用工作小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