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激发我校广大研究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调动各培养单位和专业外语教师外语教学的活动性,切实提高研究生外语教学水平和研究生外语能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提高学生外语水平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10〕96号)要求,现将2018年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奖励办法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非在职)。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研究生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5.申报人参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奖励办法规定的分数,且成绩有效。
(三)奖励办法
对于参加雅思、托福(IBT)、GRE、GMAT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l. 参加上述考试,雅思成绩达到6.5分、托福成绩达到85分、GRE成绩达到310+3分、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者,荣获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二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参加上述考试,英语类专业:雅思成绩达到7.5分、托福成绩达到95分、GRE成绩达到320+4分、GMAT成绩达到700分及以上者;非英语类专业:雅思成绩达到7.0、托福成绩达到90分、GRE成绩达到315+4分、GMAT成绩达到700分及以上者,荣获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一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参加上述考试,成绩达到前两项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给予相应奖励外,学校报销其考试报名费。
4. 对于学习日语、俄语、德语等其他语种且成绩优异的学生参照以上办法予以奖励。
5. 在校期间已荣获该基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奖励。
二、教师及有关单位奖励办法
对于指导和组织学生参加雅思、托福(IBT)、GRE、GMAT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突出的外语专业老师和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1.外语专业教师一年内所指导的学生有20人及以上通过高水平外语考试的,每名专业教师奖励人民币2000元,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考核中优先考虑。
2.学生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学院、教学部及科研中心(所)当年通过高水平外语考试的学生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每个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学院、科研中心(所)当年通过高水平外语考试的学生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每个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相关个人,50%用作本单位学生活动经费。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确认并提交申请(6月4日-6日)
系统开放时间:2018.6.4 15:00——2018.6.6 23:59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外语专项奖申请”,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信息;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
(4)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原件留学院备查)、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论文、获奖等其他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2.学院评选(6月7日-11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外语专项奖审核”,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2)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将签字后的纸质版及时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
同时,将推荐学生的个人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
3.学校审核(6月12日-6月15日)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学校评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