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研究生院(研工部)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七级职员申报资格的人员公示如下:
申报七级职员:刘杰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电话:85310348
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6室
邮箱:yjsj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职员聘用工作小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