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基金会和何崇本先生的要求,依据《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2018学年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8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如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名额博士8名,硕士13名;各单位可按照博士、硕士各1名进行申报,在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
2.奖励金额:获奖博士生每人奖励8000元,获奖硕士生每人奖励6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2.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记录。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各科成绩无不及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家庭贫困的优秀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严格按照步骤和安排进行。
1.成果录入阶段(3月22日-3月26日)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何崇本创新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2日18:00-3月26日23:59)
(2)在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进入到详细信息的录入端口,勾选个人科研成果。
(3)如上一步骤中“科研成果”没有勾选的成果,则表示自己尚未在系统中录入或者录入后没有被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请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录入,并提醒研究生秘书尽快审核。具体各类成果录入的位置见附件说明。
2.成果审核阶段(3月27日-3月28日)
(1)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课题等成果信息。
(2)研究生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成果竞赛等。
(3)审核过程中,审核时间范围的设定应大于等于学生科研成果发表的时间。
3.学生提交申请阶段(3月29日-3月30日)
(1)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2)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3)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及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4.学院评选(4月2日-4月6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何崇本创新奖申请管理”,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进行院内评选。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3)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创新奖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汇总表,进行院内公示3天。
5.学校审核(4月9日-4月10日)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
五、报送材料要求
1.《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须使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8年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拟获奖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