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陈亮等67位同学博士学位。
截至3月28日公示期满,获得博士学位的陈亮等67位同学(名单见附件2)于3月28日起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其中,以统分、自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有本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见附件3)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领取。
委培、定向生请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具体要求查看附件1,如委托学位办将学位证书寄至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研究生,请电话告知学位办工作人员,但邮寄学位证书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办理完离校手续,在离校系统中提交真实有效邮寄地址。
我校教师以委培、定向培养方式获得博士学位者由校人事处统一领取。
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518室);
联系电话:85310354
学位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