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期末考试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对象 |
考试 形式 |
备注 |
公共外语 |
1月16日(周二) 上午09:00-11:30 |
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除小语种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外)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内容含听力测试和书面答卷两部分 |
1月17日(周三) 上午09:00-11:30 |
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小语种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外)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
1月12日(周五)前 |
2017级博士研究生(英语) |
闭卷 |
随堂 |
2017级参加小语种(日俄德法)学习的博、硕士研究生 |
闭卷 |
随堂 |
公共 政治 |
1月16日(周二) 下午15:00-17:00 |
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1月17日(周三) 下午15:00-17:00 |
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1月18日(周四) 上午9:00-11:00 |
2017级教育硕士 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教育研究方法 |
1月18日(周四) 下午15:00-17:00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课程与教学论 |
1月19日(周五) 上午9:00-11:00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教育原理 |
1月19日(周五) 下午15:00-17:00 |
2017级教育硕士 |
闭卷 |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本学期期末考试(除随堂考试外)全部在长安校区进行。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请已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于2018年1月5日(周五)下午17:00前到培养办公室领取证件)。
3.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接收频率为:87.3FM。请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除小语种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外)携带并提前调试好听力接收器。
考场安排见附件,考试前一天也将在考场楼前张贴,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85310425)。
三、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成绩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且在学校公布的放假(寒暑假)日期之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在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17:30结束;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合理安排作业或论文回收时间,并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17:30。
请各位任课教师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也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提醒未录成绩的教师尽快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后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考试组织安排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考:程光旭
副主考:郑海荣、宋传东、周正朝、王明道
考务办人员: 梁莹、张昊、任平、王莉、祁斌业、张明超、齐博洋、傅钰媛、闫喜龙、杨雯、王博、
马文飞、张雯谦、李冬飞、张蕊、刘杰
考场巡视: 1.公共外语:孙坚、马珂
2.公共政治:张亚泽、王保贤
(二)监考工作
由研究生院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职工担任监考,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监考集合时间、地点如下:
日期 |
监考集合时间 |
考务办地点 |
1月16日(星期二) |
上午7:50、中午13:50 |
文津楼[一段]四层403教室 |
1月17日(星期三) |
上午8:00、中午14:00 |
文津楼[一段]五层502教室 |
1月18日(星期四) |
上午8:00、中午14:00 |
文津楼[一段]五层503教室 |
1月19日(星期五) |
上午8:00、中午14:00 |
文津楼[一段]五层503教室 |
五、考试须知
(一)考场所在楼层教室布局图(文津楼一段4-6层)

(二)考场规则

(三)刑法第284条摘要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