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校园地贷款政策,做好2017年校园地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主要面向2017级学生)
二、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2017年11月14日-17日)
(1)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中国银行卡1张、对账簿1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1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学生证复印件1张,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原件)1份(具体见附件1)。
(2)学院需要出具的材料
推荐信1封、学费证明1份(具体见附件2、3)
(3)银行需要出具的材料
借款借据一式五联、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借款合同一式三份。以上材料长安校区到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层中国银行e银行领取,雁塔校区到师大路中国银行领取。
2.材料收取及面签(2017年11月17日-20日)
(1)材料收取
以学院为单位将拟办理2017年校园地贷款学生材料按照通知要求统一收齐,并填写《2017年校园地贷款汇总表》,请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本科生材料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联系人:王楠 联系方式:85310324)、研究生材料送至文汇楼A段515室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齐博洋 联系方式:85310349)
(2)面签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6:30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三层东306会议室,办理2017年校园地贷款学生持身份证原件进行面签。
(3)电子信息录入
请办理2017年校园地贷款学生,在2017年11月14日至16日期间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西侧中国银行e银行进行电子信息录入。联系人:王一 联系方式:17792873626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