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11-21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请大家在进行增列博士生导师的工作时,注意下列事宜:
1. 增列博导申请表中科研成果原件只审核2001年1月以后的,代表性成果只填写近5年的。
2. 社科处、科技处审核从下周一(11月24日)开始,请研究生秘书准备齐本单位相关材料,统一送到社科处、科技处审核。注意,只能由秘书按单位送核,不得由申请者本人送核。
3. 社科处、科技处审核完毕,所有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领回。只需将审核完毕的申请表连同15份复印件交学位办。
学位办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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