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校区英语9班——12班,长安校区英语29班——32班自下周(3月16日)起口语上课的时间、地点因故做如下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雁塔校区:
9班:周一下午5-6节在田305教室上课
10班:周一下午7-8节在田305教室上课
11班:周三上午3-4节在田303教室上课
12班:周五下午5-6节在田205教室上课
二、长安校区:
29班:周二下午5-6节在11415教室上课
30班:周二下午7-8节在11415教室上课
31班:周三下午5-6节在11415教室上课
32班:周三下午7-8节在11415教室上课
三、视听课:上课的时间地点不变;
四、因故调整的口语班上课时间如与院系安排的专业课发生冲突,请相关研究生在各自校区的其他提高班上课,并告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电话:85310350)。
请大家相互转告
培养管理科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