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2026年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02点击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6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以实践为导向,通过构建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本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征集工作,旨在通过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素养,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二、征集范围

征集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内的教学案例。推荐案例应以该学位授权点的核心课程为主,适度考虑选修课程,推荐单位应已培养3届及以上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

三、基本要求

(一)案例应依托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规模与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案例内容案例制作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三)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五)案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行业企业经验的领域技术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六)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原创且在真实教学场景中多次使用的优秀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高校免费开放。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相关内容可参考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附件3)及案例格式模板(附件4)。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

各培养单位至少推荐2项教学案例。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案例内容及案例作者政治性等进行审核,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初评,确定推荐次序,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案例进行评审,择优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14个教学案例满足校级案例入库标准的将择优入选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库。同时,研究生院将对本次入选省级和校级的案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案例案例使用教学视频以及与案例教学相关的图片、课件、视频等资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6611日之前报送至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6@snnu.edu.cn。

联系人:谢婷 联系方式:85310101  


附件:

1.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

2.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4.案例格式模板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