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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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关于做好2025级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3点击量: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2307号)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师研〔20225号)文件精神,保障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研究生阶段教育实习工作的规范开展,切实落实其服务生源地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并针对当前学生生源分散、部分省份人数过少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实习对象

2025级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

、实习时间

20263月至20266

三、基本情况

我校2025级需参加教育实习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共计123人,生源分布于陕西、甘肃、宁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实习安排

在确保实习质量的前提下,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能,本次实习安排优先考虑学生生源地,便于学生提前熟悉未来工作环境。生源地人数过少无法单独组队,采取灵活科学的合并或协调机制安排至现有成熟基地进行集中实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等13个学院

1.生源人数≥5人的省份:包括陕西、甘肃、宁夏、河南、贵州、新疆、四川等7个省(自治区)的81名学生,可根据实习基地需求,选择回生源省份实习或前往陕西、广东等现有成熟基地实习。

2.生源人数<5人的省份:包括福建、湖北、重庆、广西、青海、山东、云南、安徽、江西、辽宁、海南、河北、湖南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名学生,可选择前往陕西、广东等现有成熟基地实习,或经批准后自主联系实习学校。

(二)教育学部

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专业9名学生,其教育实习由教育学部结合实习基地需求,统一集中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实习需求统计(202510月至11月)

教育专业学位办负责对接现有实习基地,并在生源人数大于5人的省份积极新建实习基地,征集并确定实习学校及岗位需求。具体实习学校及需求见附件1

(二)实习学校分配(20251226日前)

1.生源人数≥5人省份的学生实习,由学院制定分配细则组织学生结合实习学校需求与个人意向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学校。

2.生源人数<5人省份的学生,可选择前往陕西、广东等现有成熟基地实习,或按程序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6)。

(三)实习带队教师遴选(20251231日前)

各培养单位须择优推荐1名实习带队教师,应具备3年以上教育硕士指导经验,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与应急处理能力。研究生院负责最终审核确定实习带队教师。

(四)实习培训动员(20261月)

1.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级实习动员暨培训会,明确实习任务和考核要求,组织实习研究生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

2.各学院开展院级培训,重点解读实习政策、师德规范与实习安全纪律。

(五)实习进校组织与过程管理

1.实习生进校前,带队教师须提前向实习学校反馈实习生名单,商定进校时间,并负责组织、带领实习生按时进入实习学校。

2.实习生进校后,带队教师须与实习学校共同组织实习见面会,由实习学校介绍情况并配备指导教师,并在此基础上协同落实实习任务,加强全过程管理,着力提升实习生实践创新能力。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院应深刻认识教育实习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保障培养质量的关键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将实习组织管理与质量监控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须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动员培训、过程督导与考核评价,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高效运行。

3.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带队教师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须密切配合,加强对实习生的全过程指导与日常管理。各学院应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实习过程与成效进行动态监控与评估。

七、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1224日(周三)中午12点前分别报送参加珠海六个学校实习面试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7)和参加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实习的学生简历电子版,以便安排后续线上面试或简历筛选;为参加实习的全体研究生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1226日(星期五)前将相关上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3456)报送至教育专业学位办(文汇楼A514室),电子版(附件234)发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31878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12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