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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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3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场安排

硕士研究生硕士政治、硕士英语考试的考场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和考生下载查看。

三、考试要求

(一)培养单位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做好试卷命题与审查,切实做好试题印制保密工作、保障试题存放、交接、运送安全。组织做好考试当天的试卷发放、回收及后续评阅、成绩录入、归档等工作。

2.严明考试纪律。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公共课考试期间,各培养单位党政领导要按照安排做好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各培养单位巡考地点表见附件2

3.各培养单位需在202516日前,将本单位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信息台账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给研究生院,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4.各培养单位选派的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二)学生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如研究生证丢失,须持在读证明(粘贴照片,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及身份证方可入场。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

2.硕士英语科目需填涂答题卡,请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等文具。

3.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在考试中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绩录入与存档

1.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成绩录入系统、试卷装订及交接等后续工作。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并归档。

2.本学期进行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527日。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期末成绩更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缓考申请

1.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需在20241227日中午12:00点前提交《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提交地点: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511室)。

2.本次考试的缓考拟安排在下学期3月份进行,请考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做好安排。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办公电话029-85310425。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2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