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项书(附件2)并整理相关的项目成果。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以“结题验收-自由探索-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发送至yjsc8@snnu.edu.cn。
注:结项书“研究成果列表”页填写的信息需由研究生秘书审核,标注成果级别并签字。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项目。
2.原则上本次结题验收的研究生项目不设延期。
3.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准备结题验收材料,评审专家将结合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如有问题请联系余老师,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