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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评优】关于评选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9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激励和表彰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且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

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至少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注重实绩、择优推荐、严格评选”的评选原则。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共设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8名(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研究生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效率高;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团队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

3.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4.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实习实践、教育评价、教育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集体或个人获得过重要奖励或产出重要成果。

5.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安全稳定、学术不端、论文抽检等方面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情况。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积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2.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作风正派,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口碑。

3.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4.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勇于创新,能够结合本职业务开展管理研究,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管理、服务育人有成效。

5.评选向管理一线人员倾斜,且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五、评选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各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

2.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

3.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17点前,将相应表格A4双面打印1份,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48。

(二)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审工作,确定初步名单。

2.评选初步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适时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遵循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

2.对获得“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培养单位和人员,将适时给予表彰,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