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7-04点击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的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对七级职员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初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
申报七级职员:焦灏琳
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综合办公室。公示期间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异议请于7月6日17:00前实名向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85310348
邮 箱:yjsyz@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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