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光正教育”奖学金是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我校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我校“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光正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热爱基础教育事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非在职的一年级(二年制)、二年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评选条件详见《陕西师范大学“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22年度我校共评选“光正教育奖学金”研究生20名。每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根据学校要求,“光正教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一年级(两年制)、二年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热爱教师职业,立志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4.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善于钻研,勇于创新,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同等外语水平考试,其中英语类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正常经济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
(2)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附专家推荐意见),出版学术专著等;
(3)在学科竞赛、教学技能大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争得荣誉;
(4)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
6.在校期间受到学校校纪校规处分者,不予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请严格按照步骤和安排进行。
1.学生申请阶段(6月7日—9日)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光正教育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表,按要求签字。
(4)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个人申请书》和《成绩单》及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备注:系统申请界面若无法显示科研成果,一般情况是由于录入的成果信息未被审核,需联系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显示到申请界面。
2.学院推荐上报阶段(6月10日—13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光正教育奖”的申请管理界面,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并开展院内评选。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3)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光正教育奖”的“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汇总表,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参评结果及学生材料于6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党委党委研工部)综合办公室。
3.学校综合评审阶段(6月14日—20日)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审核并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将评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4.材料报送终审核阶段(6月21日-25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院(党委党委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将获奖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广东光正教育集团备案。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陕西师范大学“光正教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用A4纸张书写,加封面,见附件2)
(三)提供成绩单一份;
(四)提供科研论文及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五)各学院导出《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拟获奖硕士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1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联系人:李冬飞 张 媛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