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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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预计毕业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进行学历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8点击量:

相关培养单位及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为了配合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信息上报工作,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工作,经研究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的信息将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后期学信网学历注册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范围

2021半年预计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注意:之前进行过信息核对者如无变更无需再次核对。

二、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核对功能将于1118日中午12:00开放,并于1125日中午12:00关闭,请相关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务必及时核对,逾时不候。

三、操作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仔细阅读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照说明要求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关于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勘误的说明

(一)如果系统中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错误或有遗漏,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提交后等待管理员修改。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个别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将定向委培单位错写为陕西师范大学,请务必在系统中进行勘误

(二)如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履约期间人事调动或者签订了新的工作单位(须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下),导致研究生与系统中登记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同时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以下两项书面证明材料:

1.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新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明确说明入职和在职时间,且同意其个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如果因合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单位更名,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写明单位更名的原因,以证明两个名称对应的是同一个单位实体,并写明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所提到的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必须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或者带单位名称文头的信签纸打印,并且加盖公章(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系统存档的单位名称一致)。介绍信模版参见研究生院网站近年发布的离校工作安排通知附件。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