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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工作]关于开展2021年“隆基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1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珍惜大学时光,开拓创新进取,报效国家社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振国先生在我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隆基奖学金”包括“隆基卓越教师奖学金”、“隆基非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隆基新能源材料奖学金”三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创新精神佳的优秀学生。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隆基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标准

“隆基新能源材料奖学金”对象为:我校新能源材料研究领域1-3年级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科研成果自博士入学之日起算)。

“隆基新能源材料奖学金”名额:2名优秀博士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3名研究生参评。

“隆基新能源材料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奖励10000元。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秀,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2.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材料研究领域 1-3 年级博士生,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从事新能源材料领域研究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材料学主流期刊发表 SCI 一区及以上论文并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 1 项。

3.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和公益工作。

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请严格按照步骤和安排进行。

1.各类成果录入(1021-24日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隆基奖”,点击申请。

(2)在申请界面,点开右侧的修改按钮,进入到详细信息的录入端,勾选个人科研成果。

备注如“科研成果”没有可勾选的选项,则表示自己尚未在系统中录入或者录入后没有被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请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录入,并提醒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

2.学生提交申请阶段10月24日-25日

(1)进入“隆基奖”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2)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表。

(3)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及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3.学院评选(1026-31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隆基奖”的申请管理界面,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并开展院内评选。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3)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隆基教育奖”的“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汇总表,院内公示3天,并请于11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

4.学校审核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汇总,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李振国先生审批。

报送材料要求

(一)《陕西师范大学“隆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供成绩单一份(须使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提交本人在材料学主流期刊发表的SCI一区及以上论文1份;提交本人主持校级及其以上重要课题1项的证明材料1份;

(四)各学院提交《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隆基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联系 人:李冬飞 张媛

联系电话:85310348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 “ 隆基奖学金 ”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