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为推荐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案例做好准备,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征集工作旨在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
二、征集范围
本次案例征集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类别。推荐案例应以该学位授权点的核心课程为主,适度考虑选修课程。
三、基本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案例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导向正确、主题明确、亮点突出,能够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案例作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热心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
(二)案例申报应依托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案例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四)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五)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案例。
(六)案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中应有1名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领域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七)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全校免费开放。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撰写案例正文(案例正文模板见附件2,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
每个专业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个教育教学案例。
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党总支)对案例的政治性进行审核,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初评,确定推荐次序,将推荐名单(见附件4)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三)学校组织专家审核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案例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案例纳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库。
五、案例应用及推广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案例作者及陕西师范大学。我校可以无偿使用案例,但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
2.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定期开展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评选工作,对优秀案例编写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3.符合省级及以上申报要求的优秀案例,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入选国家级和省级案例库的案例纳入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奖范围。
4.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案例集,通过网站展示、线下交流活动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材料报送
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申报书》、案例正文及与案例教学相关的课件、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其中申报书、案例正文及其他与案例教学相关的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
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电子版发送至yjsc6@snnu.edu.cn。
联系人:王博 乔瑞
联系方式:85310101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