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12月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员嗣家杰同学艺术学硕士学位。现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予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月5日前,交(寄)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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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