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竞争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职)。
二、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生参评年度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英语、日语、韩语、德语、俄语和法语等外语水平能力考试,且获得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未涉及语种考试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纳入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专项奖励分为“拔尖”和“优秀”两个等级,拔尖等级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优秀等级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外语考试成绩,设立各自的评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其他语种考试成绩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其标准作为附件内容每年进行更新完善。
五、奖励名额
1.拔尖等级的获奖学生不限名额。
2.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奖励拔尖等级后的剩余金额和奖励标准确定,其遴选按照下列标准依次进行,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同类别考试,评审标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分数和考试时间相同的,按入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不同类别考试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决定。
每人每类奖项在就读期间仅限获取—次。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确认并提交申请(4月21日-4月26日)
系统开放时间:2019.4.21 08:00——2019.4.26 23:59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外语专项奖申请”,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信息;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
(4)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扫描件和相关论文、获奖等其他成果扫描件一并发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此次申请暂不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待学生返校后复查原件。申请者须对考试成绩真实性负责,如存在虚假申请行为,撤回有关奖励并要求申请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学院评选(4月27日-4月30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外语专项奖审核”,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2)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和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发至yjsjz@snnu.edu.cn。纸质版材料,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上报。
5月8日(周五)之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学校评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张明超 刘杰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