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竞争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非在职)。
二、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生参评年度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英语、日语、韩语、德语、俄语和法语等外语水平能力考试,且获得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未涉及语种考试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纳入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专项奖励分为“拔尖”和“优秀”两个等级,拔尖等级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优秀等级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外语考试成绩,设立各自的评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其他语种考试成绩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其标准作为附件内容每年进行更新完善。
五、奖励名额
1.拔尖等级的获奖学生不限名额。
2.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奖励拔尖等级后的剩余金额和奖励标准确定,其遴选按照下列标准依次进行,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同类别考试,评审标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分数和考试时间相同的,按入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不同类别考试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决定。
每人每类奖项在就读期间仅限获取—次。
六、申报程序
1.学生确认并提交申请(5月29日-6月2日)
系统开放时间:2018.5.29 08:00——2018.6.2 23:59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外语专项奖申请”,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信息;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
(4)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论文、获奖等其他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2.学院评选(6月3日-6月6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外语专项奖审核”,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2)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院内公示2天,并将签字后的纸质版及时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
同时,将推荐学生的个人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学校评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