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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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

关于开展2018年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 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是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捐赠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理工科专业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根据《“凯立新材料”奖学金捐赠协议》要求,现将2018年我校“凯立新材料”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凯立新材料”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陕西师范大学理工科专业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凯立新材料”奖学金分以下三个层次:

1.奖励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催化研究中心优秀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奖励名额5名。

2.奖励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奖励名额10名。

3.奖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优秀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奖励名额35名。

4.本科生、研究生上报名额分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研究生名额不少于1/2。

详细名额分配请查看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记录。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4.其他相关具体申报条件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请严格按照步骤和安排进行。

1.申请及成果录入(6月5日-6月6日)

系统申请时间:6月5日-6月6日 23:59分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凯立新材料奖申请”,点击申请。

(2)在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进入到详细信息的录入端口,勾选个人科研成果。

(3)如上一步骤中“科研成果”没有可供勾选的成果,则表示自己尚未在系统中录入或者录入后没有被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

请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录入,并提醒研究生秘书尽快审核;学科竞赛、获奖等由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审核。

具体为:“学位”模块下“论文成果”录入、“其他”模块里“个人基本信息管理”下“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录入。

2.成果审核(6月7日-6月8日)

(1)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课题等成果信息。

(2)研究生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下,审核学生的成果竞赛等。

(3)审核过程中,审核时间范围的设定应大于等于学生科研成果发表的时间。

3.学生确认并提交申请(6月9日-11日)

(1)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2)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

(3)将签字完成后的《申请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及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4.学院评选(6月12日-6月17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凯立新材料奖管理”,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进行院内评选。

(2)各单位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本科生或科研工作的处级干部、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学习、科研等各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可按分配名额1:1.5比例提出学院推荐名单。

(3)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凯立新奖院系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进行院内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按排名顺序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5.学校审核(6月18日-6月20日)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凯立新材料”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陕西师范大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供成绩单一份(须使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提供科研论文及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四)各学院导出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凯立新材料”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择优推荐。同时要“以评促学”,挖掘和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严格评选,确保公平。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凯立新材料”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办法和要求,准确把握评审标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各项评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三)规范填表,及时报送。各学院要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电话:85310348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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