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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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

关于评定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单项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作者: 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科研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册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2.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须为第一作者(硕士若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可为第二作者)。

4.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在2017年6月10日—2018年1月5日期间取得。论文扫描件须上传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专著扫描件须上传专著封面、版权页等相关内容。未见扫描件的科研成果(含录用通知)不予认定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8日,研究生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科研单项奖。(学术论文的期刊等级见我校社会科学处和科学技术处网站上公布的期刊等级认定办法)。网上申请日期截止至2018年1月8日23时59分

博士研究生评奖时只认定核心及以上论文硕士研究生评奖时只认定重要及以上论文

2.2018年1月9日-1月14日,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导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2018年1月15日,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公示后的科研单项奖评选结果表格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6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并按统一格式命名,如:“单位代码-某某学院-2017下半年科研单项奖评选结果”。

四、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用户名: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号;

2.密码:研究生本人出生年月日。例如1991223日,初始密码即为19910223

3.类别:在校全体研究生选择“学生”,即可登录;

4.进入系统首先需要进行的操作

(1)学生需完善本人的基本信息;

(2)登记2017年6月10日—2018年1月5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科研单项奖申请成果登记操作手册(研究生)》(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在评选科研单项奖学金时,若有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今后科研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2.此次科研单项奖审核只需进行网上成果登记,不需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3.已申报并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奖资格。

4. 为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对标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计划在2018年全面实施新的研究生科研单项奖评选办法,所以此次评选可对上一次评选期间内因漏报等原因没有申请的成果进行补申,下学年评选时将不再开放补发权限。补申成果取得时间需在2016.12.28-2017.6.9之间,并在申请科研奖时“评选状态”一栏选择“补发”。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有在籍研究生,在系统开放期间可以将存在问题截图并加说明,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jz@snnu.edu.cn,相关工作人员会针对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耐心等待回复。发邮件时名称统一命名为“问题咨询-2017下半年科研奖+学院+学号+姓名”

6.各培养单位在审核时要严格按照我校相关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进行,由于审核错误造成的问题由审核人负责。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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