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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证明书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9-04-25     作者: 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为规范学位证书管理,切实解决毕业生因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带来的问题,方便学生日常使用,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毕业学生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以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信息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将办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位证明书办理提交材料

硕士、博士学位证明书补办材料

1.个人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授予决定、学位申请书底页(学校档案馆复印);

4.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含同版电子照片,144*192 像素,100KB以下);

5.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有)。

二、办理及领取时间

办理时间:每月1-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由办理者本人提交上述材料(寒暑假原则上不予办理)。

领取时间:每月20-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由办理者本人领取(寒暑假原则上不予办理)。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硕士、博士学位证明书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6室,029-85310354,联系人:张老师);

2.档案馆保管利用室:长安校区图书馆西附楼,029-85310255。

    四、其他事项

1.学位证明书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须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附件2)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档案调取和证明书办理。

2.补办学历证明书请咨询相关科室。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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