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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学习年限的联考教育硕士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24     作者: 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及《陕西师范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称联考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5-4年,截至目前,我校仍有部分超过学习年限时间较长的联考教育硕士未申请学位,其中大部分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不与学院和导师联系;为维护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此类联考教育硕士的正当权益,经研究,决定20103月前入学但仍未申请学位的联考教育硕士于20141230日之前与导师和学院联系学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等事宜,未按规定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申请学位资格。

对超学习年限的联考教育硕士按如下要求处理意见如下:

一、2009级(20103月入学)及以前的联考教育硕士限于20155月底前申请学位,逾期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二、2010级(20113月入学)的联考教育硕士限于201512月底之前申请学位,逾期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三、自2011级(20123月入学)起,联考教育硕士应在入学4年内申请学位,最长不超过5年,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特告。

                研究生院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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