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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获国家表彰

发布日期:2019-03-01     作者: 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近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称:教指委)印发《关于公示首届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教育发〔2019〕03号)和《关于公示全国第七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教育发〔2018〕11号)。根据文件,我校教育学院2010级教育博士王长江入选首届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文学院王元华、生命科学学院李高峰、历史文化学院徐赐成荣获教育硕士优秀教师称号,教育学院李少博荣获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称号。

教育博士自2010年开始招生,旨在培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教指委于2018年3月开展了首届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面向十五所教育博士培养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毕业生,共评选出十篇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分别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我校教育学院2010级教育博士王长江(导师:胡卫平教授),其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初中物理“思维型”课堂教学及其对学生创新素质的影响研究》入选首届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论文的创新点在于构建了一个基于中学物理学科的“思维型”课堂教学框架,在不同类型学校中进行严谨的教学实验,从中力图发现“思维型”课堂教学对学生创新素质的积极影响,选题贴近物理教育学科前沿,有较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截止到2018年已被引用13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全体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管理工作者应以本次获奖为契机、以上述获奖同志为榜样,继续以更加严谨的学术态度,更加踏实的学习之风,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提升学术科研造诣狠抓教学业务能力改善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全力书写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奋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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