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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3     作者: 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在《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将学位申请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2月24日4月中旬

(一)博士资格线上审查

学位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1.学位申请人填写答辩审批表

学位申请者本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中的各项内容,需要导师、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审核结果的部分留白,待后期补填。

2.导师、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应征得导师同意,向培养单位提交导师同意的证明,并将有关成果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相应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经导师同意,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学位申请人名单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

3.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

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学院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名单和学位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学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名单。

4.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人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位办指定邮箱 yjsxwb@snnu.edu.cn / taylor1zhang@163.com(二选一)。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学院代码+姓名+学号+资格审查资料”,每位申请人只接受一个电子邮件,必须将所有证明材料汇总在一个压缩包附件中。

纸质材料留存备查(各类签字用印手续待后期补办)。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公示形式在研究生院网站反馈。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三部分(汇总成一个压缩包):

(1)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a. 学术论文:须提交正式刊出或在线发表论文扫描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若论文已录用未刊出,须提供录用通知。

b. 个人专著:须提交专著封面、版权页、作者信息页、目录扫描件、以及新闻出版总局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截图。(注:不上传专著正文)提交专著的学位申请人,须先联系分会秘书送专著外审,外审意见合格的专著方可用于资格审查。

c. 发明专利,须提交专利授权书扫描件。

d. 科研课题,须提交立项及结项材料扫描件。

e. 学术会议,须提交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扫描件,包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口头报告的照片及其他佐证参加会议的资料。

f. 其他满足《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2) 《博士学位申请成果汇总表》(附件1.)

(3) 《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二)硕士资格线上审查

硕士研究生(除同等学力外)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建议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学位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导师、培养单位、分会审核。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审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位办指定邮箱(参照博士资格审查邮箱)。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未开展预答辩(预审读)的学位申请人开展预答辩(预审读)。为更好的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各培养单位可以灵活采取网络远程等线上方式。

三、论文检测及送审(3月16日至5月中旬包含专家评阅时间,博士一般为40个工作日,硕士一般为30个工作日)

1.学位论文检测:

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sys.snnu.edu.cn/)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仅限PDF格式,博士需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

学位申请人上传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由导师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论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2.学位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盲审工作采用线上分批送审的方式,3月16日起开始第一批论文送审工作。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和培养单位分别送审。根据往年的论文送审经验,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日,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受疫情影响,本学期的论文送审将根据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送审批次。

为了确保评审意见能按时返回,请已完成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尽早提交论文送审。论文盲审的评价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变。

各培养单位送审时间请参考学校的整体安排自行制定,并将相关时间和计划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四、论文答辩(5月中下旬)

如疫情防控形势允许,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完成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原方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如疫情防控形势不允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组织远程答辩。组织远程答辩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分会学位申请人论文答辩工作进度确定召开时间,经校学位办同意后可增加分会召开次数。学校也将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进度,适当延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开时间或增加审议次数。

2.受疫情影响,按时提交学位论文有困难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将采取增加送审批次等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本补充通知中所涉及表格及系统操作指南,除附件以外,其他均参照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http://newyjs.snnu.edu.cn/info/1026/8595.ht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4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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