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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9     作者: 硏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工作,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及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5]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教指委《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本次评选推荐名额不限,各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

应交材料

请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教指委制定的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在2015年11月26星期四前,请将下述申请材料递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509室),电子版请报送至yjsc6@snnu.edu.cn。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详见附件2;申请者签名、其实习实践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名:10718+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推荐表中的“培养单位名称”、“培养单位代码”分别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和“10718”)。申报者请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需要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名称)。

申请材料经硏究生院审核、公示后,推荐给教指委评审。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3: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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