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管理规定 >> 正文

管理规定

关于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6-07-12     作者: 硏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新华社陕西分社的安排,我校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在7月16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拍摄人员: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没有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将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因此,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工作,组织每位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拍照,未能在规定时间拍照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辅导员处履行请假手续。

因故不能参加拍摄的研究生请于2016年9月1日后自行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具体地点是皇城西路19号陕西省政府西侧,每周五补拍和取相,请合理安排时间采集图像。另陕西省外的学生可以到当地的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将采集后的纸质相片交至相应的学院。

三、根据新华社相关规定,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应缴纳拍摄费,标准为20元/人。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后,于2016年7月18日(其中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财务处不上班)之前缴校财务处会计科(暑假期间财务处会计科在雁塔校区办公楼四层上班),缴完费后将收款收据缴费登记表纸质版(具体格式见附件一,并要求用打印稿)于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时前报送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51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jsc6@snnu.edu.cn

四、具体安排

  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拍摄,请各单位做好安排。

   五、组织要求及注意事项

1.采集图像当天,研究生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段,由研究生辅导员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照相。为了保证后续的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位研究生务必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照

2.各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研究生班长具体负责本班照相全过程及维护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研究生班长(专业负责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研究生,按时到指定地点照相,组织好本院研究生的照相秩序,不能喧哗、吵闹,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照相结束后应组织本院研究生有序地离开。

3.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4.请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整洁的个人形象;拍摄背景为蓝色,须着有袖有领服装拍摄效果比较好。 

注意:拍摄时请以学院为单位按专业、学号顺序进行采集!

附件一:( )学院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图像采集缴费登记表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关闭
上一条: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2016年下半... 下一条: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暑期面授...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