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请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一、工作组织
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各培养单位院长负责,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具体组织落实。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导师、研究生教学骨干教师及校外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承担培养方案具体修订工作。
二、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三、其他要求
为规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文档格式,各培养单位参考《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附件3)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师研[2017]10号)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2.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5.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专业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