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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

发布日期:2008-05-30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我校现执行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标准与其他院校相比偏低,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质量,规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就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标准调整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评阅人为5-6人,论文评阅费为200元/篇;

2、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5—7人,论文答辩费为:答辩委员会主席100元/人次,答辩委员会委员80元/人次;

3、论文答辩记录1人(30元/人次);

4、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人数在1-5人时,论文答辩杂支费为600元,论文答辩人数超过5人时,每增加1-5人答辩杂支费相应增加250元。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以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

1、论文评阅人为2-3人,论文评阅费为100元/篇;

2、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3-5人,论文答辩费为:答辩委员会主席80元/人次,答辩委员会委员60元/人次;

3、论文答辩记录1人(30元/人次);

4、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人数在1-5人时,论文答辩杂支费为400元,论文答辩人数超过5人时,每增加1-5人答辩杂支费相应增加250元。

5、同等学力人员硕士论文指导费每人1000元。

三、学校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的论文评阅费标准为:博士学位论文200元/篇,硕士学位论文120元/篇,由相关单位从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在论文送审结束后,根据送审的篇数及标准开具报销单,持报销单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建设科领取匿名送审人员的论文评阅意见书。

四、除匿名送审的论文评阅费标准不变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相应的费用标准。

                           

研究生处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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