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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配合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信息上报工作,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工作即将启动,经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的信息将上报学信网,并据此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在线查询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参加本次信息核对的研究生范围

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号开头为B的博士研究生、学号中无英文字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信息核对工作,否则无法制作毕业证书。

需要推迟到2017年下半年或者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次核对,但须尽快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511室)。

本通知不涉及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其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将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核对功能在525日中午12:00开放,将于65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请相关研究生务必及时核对,过时不候。

三、操作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仔细阅读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照说明要求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关于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勘误的说明

(一)如果系统中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错误或有遗漏,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提交后等待管理员修改。

(二)若遇到以下情况,不需要填写勘误栏,但须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如果因人事调动或者签订了新的工作单位导致研究生与系统中登记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同时提交以下两项书面证明材料: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新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清楚证明其在职,并且同意其个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如果因合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单位更名,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写明单位更名的原因,以证明两个名称对应的是同一个单位实体,并写明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注意

以上第(二)项内容所提到的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必须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或者带单位名称文头的信签纸打印,并且加盖公章(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系统存档的单位名称一致)。介绍信模板参见研究生院网站近年发布的离校工作安排通知附件。

 

附件:研究生毕业信息核对操作说明(2017版).docx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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