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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6]58号),全面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2017年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研究积累,或者已经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目的明确,有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4.申请者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若导师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学校将优先资助。

二、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2万元/项。

三、结项标准

文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发表2篇CSSCI来源期刊或1篇权威(SSCI);理工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发表3篇SCI(E)源期刊论文或1篇SCI(E)源期刊Ⅱ区及以上。

四、时间安排

1. 10月12日前,欲申报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博士生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c8@snnu.edu.cn(用“自由探索立项+学院+姓名”命名)。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

2. 10月16日——18日,专家评审。由研究生院按文理科分别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

3. 10月19日——21日,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拟资助立项名单。

4. 10月22日,公布确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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