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06-08点击量:
2008年硕士考生请注意:
我校将外地考生的交费银行卡已于2008年5月1日前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所填的通讯地址)。
一、拟录取考生在收到陕西师范大学邮寄的银行卡后,及时缴纳培养费。
二、递补考生不需缴纳培养费,若递补考生被拟录取时,我校研招办会通知考生本人缴纳培养费用。
三、复试未通过考生即使收到银行卡也不需缴纳培养费。
四、考生在缴纳培养费用时,切记一定要核对姓名、卡号、身份证号码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费。
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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