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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下半年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08-09-16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中心(所):

现将200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一、答辩对象

200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对象为:2008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20063月入学的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200712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另见关于2008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doc)。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时间:920之前)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监督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组织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本次预审读各单位可结合本院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其比例可控制在申请答辩总人数的30%50%,各单位应将拟参加预审读人员的学号、姓名及所学专业于915日前报学位办备案。通过预答辩和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三、资格审查 (时间:930之前)

拟申请在2008年下半年答辩的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须提交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请各院系(中心)主管领导和导师严格审核其答辩资格,答辩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200591以前入学的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的要求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200591以后入学的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

获得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者,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交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

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时要求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是用稿通知的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

院系审核合格者的《答辩资格审批表》(附科研成果复印件)统一交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复核,同时提交审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简况、导师姓名、审核结果)并加盖院系公章,此名单电子版同时提交。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完成培养计划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授予学位。

四、论文印制

由各院系研究生秘书或各专业指定的老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印制送审稿,用于论文外审,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统一领取论文封皮(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论文封皮按要求自己制作)。为了节约成本论文印制必须采用双面印刷,否则不予受理。

1010前:印制送审稿。印制份数:博士6份,硕士(含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3份。用于论文外审。

1115前:根据外审意见,要求修改后答辩的,应对论文重新进行修改并印制,印制的论文用于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1130前: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印制,用于存档的博士、硕士论文各需5本,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论文各需3本。

五、论文送审 (时间:10111115

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部学位办统一领取《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后,与论文一并寄送专家评阅。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一式5份,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匿名寄送给5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要求其中至少有三位专家为博士生导师,并要求均为校外专家(其中至少两位以上为省外专家),若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根据情况再加送1份,若两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硕士生(全日制硕士)、高校教师、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寄送二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要求聘请至少1位校外的专家,两位专家同意即可进入论文答辩;若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根据情况再加送1份,若两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硕士论文评阅人的选择,由各专业导师组提出推荐名单,各院系建立专家库,然后由院系研究生秘书随机选定;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匿名送审由研究生部选择相关专业领域知名专家评阅。论文评阅意见书结果应密封传递,由答辩秘书统一管理,不能直接与本人见面。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一式三份) ,统一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寄送三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至少两位专家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匿名送审的研究生,要求于1010日前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导师姓名和作者姓名;论文后面必须附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仍不得出现作者姓名,但须注明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完成人)博士生一式6份,硕士生一式3份,交研究生部学位办统一送审, 1115前送审结束。匿名送审的论文评审费(博士、硕士、教育硕士、高校教师)由各院系自己承担。

论文评阅通过的研究生,方可领取《陕西师范大学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其中所学硕士学位课程经院系审查盖章、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申请推迟毕业的研究生请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及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备案。

六、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 (时间:1115121)

首先由导师组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教育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教育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同时还要求各答辩委员会中有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为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组成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在答辩前一周报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审批。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每位申请者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博士生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申请者的政治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答辩一次。

七、答辩材料的形成 (时间: 12月112月10)

研究生秘书应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材料收集并整理好。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2.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论文答辩表决票;

4.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表(一式二份);

5.学位论文博士、硕士5本;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各3本;

6. 学位论文答辩简况表(打印版);

7.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读简表;

82寸彩色照片1张(学位证书用);

9.学位论文电子版。

另外,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每位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简况表复印15份,并将所有的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简况表复印件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好后,分成15套;与其它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各分委员会审议(其中学位论文定稿只为分委员会提交一本,申请者的彩色照片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到学位办)。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2101215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核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材料。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及时将以上答辩材料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九、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25日前

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方授予相应的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情况,须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

十、相关说明

答辩所需材料如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等可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yjs.snnu.edu.cn。下载方法:研究生教育网——学位管理——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08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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