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为了做好本学期2008级硕士研究生和2008级教育硕士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
(一)2008级硕士研究生:
1.6月14日上午进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外语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英语统测(即省考;具体考场安排将于6月10日在网上公布);
2.6月21日上午进行学校组织的外语(英、日、俄、法)期末考试(即校考);
3.第18周(6月22日—26日)进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考试(开卷随堂进行);
4.7月5日上午进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闭卷,2008级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参加)。
(二) 2008级教育硕士:
1.6月21日上午进行英语期末考试;
2.第16周(6月8日—12日)进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的考试(开卷随堂进行);
3.7月5日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的考试(闭卷);
请研究生公共课任课教师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两份考试题交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三)各学院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
各学院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必须安排在2008年6月22日至7月10日进行,请各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安排好课程进度。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培养计划”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部将不认可其成绩。
2.必修课必须进行考试,也可采取卷面考试和撰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
3.公共课教师务必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试题送交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4.期末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考试,即统一按每考场30人编排考场,考前在教学八楼、长安校区文渊楼(教学十一楼)公布考场安排。请各单位通知研究生、教育硕士,必须带上研究生证参加考试(硕士生英语考试须带听力接收机、2B铅笔及橡皮等必需的学习用具),答题时间以各门课程主考教师在试题中所要求的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 开始。
三、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考试试卷及成绩单一并送交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成绩单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院系及时汇总后,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将成绩登记完毕。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领导小组: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杨祖培、荆 峰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王明道 王 强 韩春霞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 程 蕾 任平 李胜振 周自翔
考场巡视: 1、(英语考试)张思锐 白靖宇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监考
录音播放: 雁塔校区 外语教师1人 录音播放员1人
长安校区 外语教师1人 录音播放员1人
具体考试地点:在研究生教育网“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部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工担任监考。
2. 监考人员到校时间: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7:00在雁塔校区停车场坐车前往长安校区,7:30在11307教室(长安校区)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7:10到教学八楼 8103教室(雁塔校区)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3.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200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