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领取证书封皮
各学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根据毕业名单、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皮。
领取时间: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16:30。
领取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四层11406教室。
二、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各学院派专人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6:50
三、办理离校手续
(1)6月29日—30日,按照离校通知单上所列的要求到各有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2)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到所在院系;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到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
四、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2.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到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核对定向、委培单位的信息(邮寄地址)。或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给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学位证和相关材料。
4.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的学位证书及学籍档案由教师干部培训学院统一领取。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学位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16室)领取学位证书和学籍档案。
五、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在办理各项手续时,要求做到秩序井然,讲究礼貌,文明离校。
研究生部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