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47号),经申报单位答辩、专家评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我校申报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获得批准。至此,我校已形成“5+1”的专业学位教育格局,即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5个硕士专业学位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标志着我校专业学位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2008年12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与今年2月正式下文,随即安排了培养方案起草和试点单位申报等工作。我校有关领导和学院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的申报工作非常重视。房喻校长、萧正洪副校长、司晓宏副书记等学校领导先后多次就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并成立了以房喻为组长,萧正洪、司晓宏为副组长的申报工作小组。2009年1月和3月,“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在校领导的安排下,及时组织召开了“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教育学学科建设第一次会议”和“ 2009年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会上,萧正洪副校长和司晓宏副书记等学校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和学院抓住发展机遇,以特色学科建设为重心,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学学科和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水平。此后,“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和研究生部、高教研究中心等单位多次召开论证会,结合文件精神和我校教育学科实际反复推敲申报材料,对参与答辩等相关工作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2009年6月我校接到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召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单位评审工作会议的通知》后,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和做好赴京答辩准备。6月30日,房喻校长率领我校申报小组部分主要成员,在北京香山圆满完成了答辩任务,获得了评委们的较高评价。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旨在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教育事业。此次,获准试点的还有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5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资源,保证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教育博士专业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博士的招生工作将列入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实施学历教育,从明年开始与统招博士生统一招考。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招生专业领域暂定为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三个领域,试点阶段每校招生专业领域不超过2个。为保证培养质量,试点初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在本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每校每年招收教育博士不超过20人。目前,我校研究生部及相关学院已经着手进行招生培养的准备工作。我们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报考,成为全国首批教育博士研究生,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房喻校长在教指委答辩会上向委员陈述

我校申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答辩工作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