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务必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09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范围为: 2009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2007年3月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硕士学员;2007年3月底以前入学的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2008年12月底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另见《2009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时间:9月20日之前)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监督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本次预审读各单位可结合本院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其比例可控制在申请答辩总人数的30%~50%,通过预答辩和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10月1日之前)
拟申请在2009年下半年答辩的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须提交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要求的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获得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者,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交由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时要求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是用稿通知的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
院系审核合格者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各分会将审核汇总情况报校学位办备案,学位办对各分会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完成培养计划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授予学位。
四、论文印制 (10月10日之前)
各院系研究生秘书或各专业指定的老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合格后,研究生秘书方可下发论文封皮(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统一发放论文封皮,其他人员(包括4+2研究生)按学位论文规范自己制作封皮) 。
10月10日前:印制送审稿,印制份数:博士6本,硕士(含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3本,用于论文外审。
11月15日前:根据外审意见,要求修改后答辩的,应对论文重新进行修改并印制,印制的论文用于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11月31日前: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印制,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各需5本,同等学力、高校教师、教育硕士论文各需3本。
五、论文送审及检测(时间:10月11日~11月15日)
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到学位办统一领取《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后,与论文一并寄送专家评阅。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一式6份(1份备用),寄送5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阅。若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再加送1份,若两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博士论文送审由学位办统一匿名送审。
2.硕士生(全日制硕士包括4+2研究生)、高校教师、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寄送二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要求聘请至少1位校外的专家。两位专家同意即可进入论文答辩;若两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若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根据情况再加送1份。论文评阅人的选择,由各专业导师组提出推荐名单,各院系建立论文送审专家库,然后由院系研究生秘书随机选定。论文评阅意见书结果应密封传递,由答辩秘书统一管理,不能直接与本人见面。“匿名”送审者寄送至校外二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
3.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统一由学位办寄送三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两位及其以上专家同意即可进行论文答辩。
4.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工作安排是:①各学院收齐本单位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10月11日——10月31日)集中提交至校学位办;②校学位办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提供检测结果供学院及导师参考;③各学院、导师参考检测结果,结合相关专家的鉴定对论文作出结论性的判定,并做相应的处理,处理方法由各学院自定;④研究生部将对提交学校的正式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经查实确属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导师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论文评阅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的研究生方可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领取发放《陕西师范大学学位申请书》,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其中所学硕士学位课程经院系审查盖章、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
申请推迟毕业的研究生请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及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和学位办备案。
六、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
首先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教育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小学教育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校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若申请者仍欠学费或住宿费则不能答辩)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每位申请者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博士生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申请者的政治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答辩一次。
七、答辩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研究生秘书应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材料收集并整理好。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统招博士、硕士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3.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论文答辩表决票;
5.教学实践表(一式2份,博士不填此表);
6.学位论文博士、硕士各5本,同等学力、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各3本;(所有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由作者亲笔签名)
7. 学位论文答辩简况表(原件交校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8.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用,照片后注明姓名、专业,照片规格需符合国家图像信息采集的要求,照片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
9.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前,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印刷本一致)。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2月6日—12月15日)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九、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2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相关说明
答辩相关文件、表格材料如《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预答辩简表》、《预审读简表》、《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等均可在研究生教育网查阅、下载。(网址:http://yjs.snnu.edu.cn。下载方法:研究生教育网——学位管理——资料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研究生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