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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理、移交毕业研究生档案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10-06-28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现对各学院(中心、所)整理、移交毕业研究生档案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包括学博士、学历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教育硕士等各类学员)的档案由培养研究生的各个学院(中心、所)独立向档案馆提交,校学位办协助各单位整理档案并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研究生毕业档案的整理

每位研究生的毕业档案分为教学档案(由校档案馆保存)、人事档案(随学生个人寄往或带往就业单位)两类。两类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分别装入档案袋。

1、教学档案袋应装入的材料有:①录取登记表(从2009级学生开始归档,只有统招学生有此表);②学籍卡(从2006级学生开始归入JX16类,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学员无此材料);③ 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从2007级学生开始归档);④中期考核表(从2006级学生开始归档,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在职教育硕士学员无此材料);⑤学位申请书;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⑧授予学位决定;⑨实践考核表(博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在职全日制硕士、在职专业学位学员无此材料);⑩毕业生登记表(非学历教育学员无此材料);11学位论文;12其它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材料。

学位论文除准备1本随同教学档案交档案馆之外,剩余论文交给学位办:博士、学历硕士学位论文提交一式三份,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等在职人员的论文提交一式二份。

2、人事档案袋应装入的材料有:学生本人原始档案;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意见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学籍卡片(入学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决定;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审阅意见书(复印件);教学实践考核表(博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在职全日制硕士、在职专业学位学员无此材料);1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非学历教育学员无此材料);11体检表;1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3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14其它相关材料。

三、档案整理及移交的时间安排

628(周一)、629(周二)两天请各学院(所、中心)将本单位所有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带齐,分别在校学位办、校办行政科盖齐所有的印章,授予学位的决定同时在学位办领取。

201072(周五)前,各单位将完整的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馆。

移交时请注意:

1、所有学员的教学档案全部移交给档案馆;

2、学历博士、学历硕士(包括有学历的教育硕士)的人事档案均移交给档案馆;同等学力、教育硕士(非学历)、高校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各单位密封(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由学员本人带给其单位人事部门。

 

                                      研究生部

                                   20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