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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6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封皮及“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请根据毕业生名单(培养办提供)、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办提供)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皮及学历生的“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领取时间:20131224-25(星期二、三)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文渊楼一段四层406

注意:1.非在职的学历研究生通知单为白色;

2.定向、委培生、少数民族骨干生的通知单为彩色;

3.高校教师(学号含G)、联考教育硕士(学号含J)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离校通知单见附件1:非学历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二、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26-27,毕业生按照离校通知单上的要求到各有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1非在职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白色)和研究生证、火车磁条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领取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领取)。

2在职生(定向、委培类的毕业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通知单(彩色)和研究生证、火车磁条交到培养办(长安校区校务楼六层622室),并在培养办登记定向、委培单位的信息(即毕业证、学位证的邮寄地址、邮编、人事部门收件人的姓名和办公联系电话等)。

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也可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即同意由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和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领取)。

关于此项内容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关于在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及介绍信模板”

3高校教师(学号含G)、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含J)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给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的财务清账手续到师资培训中心办理,其它类型研究生不需办理财务手续。

2.已签好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必须将协议书于1216送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协议予以派遣,否则,将按照生源地派遣。

 

 

                                  研究生院

                                2013126

 

 

附件1非学历研究生离校手续单.doc

附件2关于在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及介绍信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