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新华社陕西分社的安排,我校201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于2013年9月23日、24日拍摄完成。但部分学生因外出实习等特殊原因错过集中拍摄时间。为方便广大同学,研究生院与新华社陕西分社再次沟通,集中安排未采集图像信息的同学进行补拍,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摄时间:2014年3月7日(星期五)8:40分至11:30分
二、拍摄地点:雁塔校区宗教研究中心一层会议室
三、拍摄对象:未进行毕业图像采集的2014届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司[2002]5号)规定,2014届毕业研究生应交拍摄费15元/人。请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后,于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之前缴校财务处会计科(长安校区各单位在长安校区财务处缴费,雁塔校区各单位在雁塔校区财务处缴费),缴完费后将收款收据及缴费研究生名单(具体格式见附件,并要求用打印稿)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22室),研究生院根据缴费人数上报进行信息采集的数据库。
图像采集的组织要求及注意事项:
1.采集图像当天,研究生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段,由研究生班长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照相。为了保证后续的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位研究生务必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
2. 各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研究生班长具体负责本班照相全过程及维护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研究生班长(专业负责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毕业班的每位研究生,按时到指定地点照相,组织好本院研究生的照相秩序,不能喧哗、吵闹,以免影响附近教室学生上课,照相结束后应组织本院研究生有序地离开。
3.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4.已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不能重复参加,否则会造成学籍信息的混乱。
5.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整洁的个人形象;拍摄背景为蓝色,着有领服装拍摄效果比较好。
注意:拍摄时请以学院为单位按专业、学号顺序进行采集!
附件:2014届毕业生图像采集交费登记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