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新华社陕西分社的安排,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在9月16日—17日,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拍摄人员:
2011级少数民族骨干生(硕士、博士)、2012级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博士;含2011年支教保研生), 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选拔的硕博连读生;以上各类研究生如预计2015年不能按期毕业也请务必参加本级的毕业信息采集(否则,下一年度有遗漏的可能);2012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如预计2015年毕业(符合提前毕业要求)者,或2011级博士生未做过毕业信息采集者请务必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二、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没有进行毕业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将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因此,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工作,组织每位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拍照,未能在规定时间拍照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辅导员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因故不能参加拍摄的研究生2015年3月底前务必返校,返校后持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销假并办理补拍手续。补拍的研究生须持研究生院培养办开具的补拍介绍信、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和在培养办领取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指定补拍点进行补拍,具体补拍地点和注意事项附在介绍信中,请注意查看。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司[2002]5号)规定,2015届毕业研究生应交拍摄费15元/人。请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后,于2014年9月26日之前缴校财务处会计科(长安校区各单位在长安校区财务处缴费,雁塔校区各单位在雁塔校区财务处缴费),缴完费后将收款收据及缴费研究生名单(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要求用打印稿)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511室),研究生院根据缴费人数上报进行信息采集的数据库。
四、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拍摄,请各单位做好安排。
信息采集时间、地点:
雁塔校区:9月16日(星期二)
拍摄时间:上午9:00—11:40
拍摄地点:雁塔校区宗教研究中心一楼会议室
长安校区:9月17日(星期三)
拍摄时间:上午9:00—11:40 下午 13:30—17:00
拍摄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101教室、201教室、301教室
五、组织要求及注意事项
1.采集图像当天,研究生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段,由研究生班长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照相。为了保证后续的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位研究生务必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
2. 各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研究生班长具体负责本班照相全过程及维护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研究生班长(专业负责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毕业班的每位研究生,按时到指定地点照相,组织好本院研究生的照相秩序,不能喧哗、吵闹,以免影响附近教室学生上课,照相结束后应组织本院研究生有序地离开。
3.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4.已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不能重复参加,否则会造成学籍信息的混乱。
5.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整洁的个人形象;拍摄背景为蓝色,着有领服装拍摄效果比较好。
注意:拍摄时请以学院为单位按专业、学号顺序进行采集!
附件一: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交费登记表(请辅导员老师签字并盖学院章)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