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期末考试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本学期期末考试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进行,各学院研究生在学院所属的校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请已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于7月2日下午14:30—17:00到文汇楼511培养办公室领取证件)。
3.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接收频率为:长安校区87.3FM,雁塔校区79.8FM。请考生提前携带并调试好听力接收器。
考场安排见附件,考试前一天也将在考场楼前张贴,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85310425)。
三、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后交培养办公室备案。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签字后的成绩单交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四、考试组织安排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郑海荣、施建雄(长安校区)
宋传东、王明道(雁塔校区)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张昊、马文飞、闫喜龙、傅钰媛、杨雯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梁莹、程蕾、王莉、张雯谦、张明超、齐博洋
考场巡视:1.英语考试:杨淑梅(长安校区)、习青侠(雁塔校区)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巡考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院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职工担任监考。
2.到场时间:
(1)2015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公共课外语考试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07:40在文渊楼411(考务办)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07:40在教学八楼8105(考务办)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2)20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公共专业课考试
监考教师于下午13:00到教学八楼8105(考务办)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3.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附件: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公共外语.rar
附件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教育科研方法.xls
附件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现代教育技术.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